一、第三者插足是否算犯罪
1、婚姻遭到第三者插足,第三者不一定會構成犯罪。如果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或者明知道對方已經(jīng)結婚了,還與對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會構成重婚罪,一般應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證明對方有第三者的證據(jù)有哪些
以下五類關鍵證據(jù)法院是會取信的。
1、“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jù)。
2、嫖娼事件被查處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筆錄;
3、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4、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jù)除書面證據(jù)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5、捉奸在床,收集這類證據(jù)難度很大,可通過拍照攝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隱私權。
綜上所述,婚姻中遭遇第三者插足別人家庭的行為,雖然不道德但是并不構成違法犯罪,這種情況下當事人一般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進行處理的,但需要有相關證據(jù)和違法事實來支撐,必須在達到立案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追究法律責任,未達到立案的條件的那么是法院是無法管理的,這時可以舉證要求對方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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