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民事訴訟費用標準是多少?
1、財產(chǎn)案件根據(jù)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資料圖)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非財產(chǎn)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chǎn)分割,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quán)、名稱權(quán)、肖像權(quán)、名譽權(quán)、榮譽權(quán)以及其他人格權(quán)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chǎn)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民事訴訟費用由誰承擔?
1、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2、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法院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shù)額。
3、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法院根據(jù)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guān)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shù)額。
三、民事訴訟撤訴費用歸誰?
1、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3、減少訴訟請求的訴訟費負擔當事人在法庭調(diào)查終結(jié)后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shù)額的,減少請求數(shù)額部分的案件受理費由變更訴訟請求的當事人負擔。
4、督促程序訴訟費負擔債務(wù)人對督促程序未提出異議的,申請費由債務(wù)人負擔。債務(wù)人對督促程序提出異議致使督促程序終結(jié)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另行起訴的,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綜上所述,針對訴訟費用的收取和繳納,我國有專門的法律法規(guī),按照規(guī)定,法院民事訴訟費用標準大體分為兩個檔次,涉及到財產(chǎn)糾紛的,按照爭議金額的百分比收取。沒有財產(chǎn)關(guān)系的案件,訴訟費用按件收取,比如離婚案件為一件三百元左右,而合同糾紛則在千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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