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的區(qū)別
1、造成損失的承當(dāng)不同:單獨海損由受損方貨主單方面承擔(dān);共同海損則由受益的船方、貨方、運費方三方分攤;
2、損失的內(nèi)容不同。單獨海損是保險的貨品;共同海損形成的損失除貨品之外還包括支付的費用;
3、造成損失的原因不同:單獨海損是風(fēng)險直接導(dǎo)致的損失;共同海損是人為的,為解除或減輕風(fēng)險人為的造成的一種損失(即船方采取辦法)。
二、共同海損分攤原則是什么
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當(dāng)船舶、貨物和其它財產(chǎn)遭遇共同危險時,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攤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確實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才由獲益各方分攤,因此共同海損的成立應(yīng)具備一定的條件,即海上危險必須是共同的、真實的;共同海損的措施必須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損的損失必須是特殊的、異常的,并由共損措施直接造成。
共同海損分攤原則:共同海損的犧牲和費用是為了使船、貨免于遭受損失而做出或支付的,因此,應(yīng)該由船方、貨方及運費方按解救共同危險最后結(jié)算的價值共同按比例分攤。這種分攤方式一般都稱為共同海損分攤原則。
共同海損分攤制度是指為了使船舶或船上貨物避免共同危險,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犧牲或支付的特殊費用。共同海損損失應(yīng)由船、貨(包括不同的貨主)各方共同負擔(dān)。所采取的共同海損措施稱共同海損行為。這種行為,例如引海水入艙、將承運的貨物拋入大海、自動擱淺等等,在正常航行中都不得進行;但在船舶遇難時,為滅火而引海水入艙、為減輕船舶負荷而將全部或部分貨物拋入大?;驗檫M行船舶緊急修理而自動擱淺,等等,則均屬合法。因共同海損行為處理共同海損損失、理算共同海損的費用,稱共同海損理算。為處理共同海損費用所編制的報告稱共同海損理算書。
我們在進行區(qū)分的時候,可以從造成損失的承當(dāng)、內(nèi)容以及原因上進行區(qū)分。另外,我們在進行確定共同海損的責(zé)任的的時候,是需要按照分攤原則來進行確認的,由雙方來共同的承擔(dān)責(z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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