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有以下幾種:1、未經許可實施他人專利行為。2、假冒他人專利行為。3、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4、除法律明確規(guī)定之外,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還存在兩種侵權行為:過失假冒、反向假冒。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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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認定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
廣東莞升律師事務所路豐梅律師解答:
整體觀察、綜合判斷是外觀設計侵權判斷的主要方式。進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時,應當以普通消費者的眼光和審美觀察能力為標準,不應當以該外觀設計專利所屬領域的專業(yè)設計人員的眼光和審美觀察能力為標準。
司法實踐中的認定方法,通常是以產品的功能、用途作為標準,同時參考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有關商品的分類。如果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確定二者是相同或者類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認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類似商品,到此就可以認定專利侵權不成立。
廣東莞升律師事務所路豐梅律師解析:
下述行為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1、利權人制造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制造的專利產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銷售該產品的行為,不再需要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這是對專利權的一項重要限制,被稱之為“專利權窮竭原則”。
2、申請日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了的制造、使用的和要準備,并且僅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xù)制造、使用的,不視為侵犯。這就是先用權原則。
3、善意地使用或者銷售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出售的專利產品。
4、時通過中國領土、領海、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過同中國簽訂的協(xié)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不視為侵權。
5、商業(yè)目的的使用?!秾@ā返诹l規(guī)定,專門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行為,不視為侵權,因為該行為不屬于商業(yè)行為。
【法律依據(jù)】
《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是指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fā)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
路豐梅律師簡介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1503717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