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合同無效和是否成立的區(qū)別:
1.概念不同。合同無效是指沒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成立是指經過要約等方式,當事人之間成立了合同民事法律關系;
2.后果不同。合同無效情形下,取得財產的當事人應返還財產。合同成立未生效時,當事人不需要履行該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確認合同無效的期間在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隨時向法院起訴確認合同無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對于無效的合同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快車提醒您,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guī)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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